国家是什么?朝廷是什么?(朝廷和国家)

原创 至乐斋主人 至乐斋主人今天

国家是什么?朝廷又是什么?

明亡清兴,表面上看是异族入主中原,进而对汉族进行统治的改朝换代,但实质上仍是中国文化的延续,正如陈寅恪先生所说的“文化高于种族”。历史上先后入侵或占领中原的外族,“如匈奴、鲜卑(拓跋)、女真(满族)、蒙古、党项(西夏)、契丹等,起初都希望保留自己的部落传统、文化、语言,但他们很快发现,如果不采用中国精湛的政治制度,便无法治理中国。更有甚者,中国文化的威望迫使他们要么同化,要么回到老家的草原或森林以维护自身文化”。随着清朝中后期中华文明以及推而广之的中国文化受到西方的冲击,一些有识之士终于发现,过去以为是超越国家、由儒家文明所表达的“天下”,实际上与中华国家是一体的,于是国家兴亡与天下兴亡成为了一回事情,“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理念进入国人的精神世界,康有为组织保国会(又称强国会)的宗旨就是“保国、保种、保教”,国、种、教被前所未有地联系在一起了。肉食者与匹夫的差别不再存在,唯有同种同源的人民。

用现代西方国家理论来看,国是国,家是家,国是与政治相关的组织,而家是基于血缘关系而成的组织,两者组合而成的“国家”这个词很难用现代国家理论来解释。但是,从本质上说,国是因为家而产生而存在。家是个体,是部分,带有个体色彩,是微观的;国是群体,是整体,带有国家意志,是宏观的;没有家就没有国,家是国的基本要素。就国家而言,个体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同时国家意志又不能凌驾于家之上,但在高度和深度上要超过家。国家的出现,正是为了满足千万个家庭的需要,所以国家所有的权力只能来自于千万个家庭的授权,国家也即政府只能行使公民按照契约授权给它的权力。这是我们今天理解国家的含义及其功能的一般观念。但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国家以及作为国家代表的政府即“朝廷”的含义及功能,则大不相同。

国家出现之后,就要有作为其象征的行政管理当局即政府(中国古代称为“朝廷”),它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国家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陈独秀认为,国家的功能,一是抵抗异族压迫,一是调和国内纷争,前者对外,后者对内。国家功能的实现,必须通过政府去完成。如果政府能完成国家功能,国家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如果政府不能完成国家功能,国家则有可能成为“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人类历史实践中的普遍情况是,政府常常不能完成国家功能,或者完成得很差,这样就有可能出现有政府等于无政府,甚至有政府还不如无政府的状况。

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余年的历史中,一般对国家和政府即“朝廷”不加区分,而且认为,作为朝廷主人的皇帝即“天子”,乃是上天派来的天然的统治者,既是上天的代言人,又是国家的代表者。作为一般国民的思想观念,认为忠君就是爱国,爱国就是忠君;在具体行为上,就是体现出《孝经》上所说的“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令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封建忠孝思想。假如稍微开明一点,也无非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至于像孟子所说的“愤青”之类的话以及邈视君主的话,也只能是一种“潜意识”的表达,当不得真的,除非真是不要自己的身家性命了。这样的例子有吗?有。殷商时代的太师比干,就是一例。他一生忠君爱国,倡导“民本清议,士志于道”。商纣王暴虐荒淫,横征暴敛,比干叹息道:“主过不谏非忠也,畏死不言非勇也,过则谏,不用则死,忠之至也”,于是爬上摘星楼强谏三日不去。纣王问他凭什么要这样?比干说凭的就是善行与仁义。纣王愤怒地说:“吾闻圣人心有七窍,信有诸乎?”遂杀了比干,挖出心来看看。我们今天读到这段文字,仍然有毛骨悚然的感觉。比干以死谏君,因此被称为“天下第一仁”,周武王封比干为“国神”。北魏孝文帝因感念其忠心而建庙纪念,这就是今天河南省卫辉市的比干庙,也被称为“天下第一庙”。比干墓地立着一块墓碑,上面刻着“殷比干莫”四个大字,相传为孔子挥剑所刻,是迄今发现的唯一的孔子真迹,被誉为“天下第一碑”。

一姓之家奴走狗,而冒一国英雄之名”

不管怎么说,封建社会的所谓“爱国家”就是“爱朝廷”,而且这种“爱”必须是毫无条件、毫无保留的,包括不惜牺牲臣民的身家性命。梁启超继承了顾炎武的天下观,将其概括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并且对国家与朝廷做了区分,认为国家是全国人民的公产,朝廷只是一家一姓的私业,前者大,后者微。从殷族的商、姬族的周,到嬴氏的秦、刘氏的汉、李氏的唐、赵氏的宋、朱氏的明,还有蒙古人的元、满人的清,它们都是一族一姓的朝廷,而不是国家;都是一族一姓的私业,而非全体中国人的公产他接着写道:

试观二十四史所载,名臣名将,功业懿铄、声名彪炳者,舍翊助朝廷一姓之外,有所事事乎?其为我国民增一分之利益、完一分之义务乎?而全国人民顾啧啧焉称之曰:此我国之英雄也。夫以一姓之家奴走狗,而冒一国英雄之名,国家之辱,莫此甚也!乃至舍家奴走狗之外,而数千年几无可称道之人,国民之耻,更何如也!而我国四万万同胞,顾未尝以为辱焉,以为耻焉,则以误认朝廷为国家之理想,深入膏肓而不自知也。

梁启超认为,中国之所以积贫积弱,根源之一就在于国人不能正确区分国家与朝廷,以致爱国心没有用在正确的地方。梁启超此论,用的不是枪挑式的“定点打击”,而是棍扫式的“全盘否定”,自有其偏激谬误之处。任何人都是历史的产物,都要受当时的社会环境的限制,不能以梁启超当时的认识水平要求古人具有超越历史时代的思想。但是,梁启超提出的问题是严肃的,也可以说是他对当时中国积贫积弱的“病症”所做的“诊断”和开出的“药方”。正如我们希望梁启超不要苛求于古人,我们也不要苛求于梁启超。

在封建社会,“爱朝廷”可以说是“爱国家”的同义语,换句话说,“爱国家”要通过“爱朝廷”而体现出来,推而广之,“爱国”就是“忠君”,“忠君”就是“爱国”,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须臾不可分离,正所谓“一人有庆,万寿无疆”;当然也有少部分思想先进、眼光锐利的人看出这种现象的非正当性,大声地为老百姓呐喊几句,发一点诸如“天子万年,百姓花钱;万寿无疆,百姓遭殃”的牢骚而已。

陈独秀认为,“爱国大部分是感情的产物,理性不过占一小部分,有时竟全然不合乎理性(德国和日本的军人,就是如此)”,“当社会上人人感情热烈的时候,他们自以为天经地义的盲动,往往失了理性,做出自己不能认识的罪恶(欧战时法国、英国市民打杀非战派,就是如此)”,其原因是“群众心理不用理性做感情的基础,所以群众的盲动,有时为善,有时也可为恶”,因此,在大家热心盲从的天经地义的“爱国”声中,应该“提出理性的讨论,问问大家,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要问我们应当不应当爱国,先要问国家是什么。原来国家不过是人民集合对外抵抗别人压迫的组织,对内调和人民纷争的机关。善人利用他可以抵抗异族压迫,调和国内纷争;恶人利用他可以外而压迫异族,内而压迫人民”。所以,“若有人问: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我们便大声答道:我们爱的是人民拿出爱国心抵抗被人压迫的国家,不是政府利用人民爱国心压迫别人的国家。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

抗战初期,毛泽东也提出过与陈独秀同样的问题。针对国民党政府提出的“全国人民团结一致,爱国御敌”,毛泽东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谈爱国,那是爱谁的国?蒋介石的国吧”?“少数人的国,他们少数人去爱吧”,“一个不是人民选举出来的政府,有什么脸面代表这个国家?爱这样的国家,就是对祖国的背叛”。可见,在这些革命先驱者们的思想意识里,已经把“国家”与“朝廷”区分开了,进而把“爱国家”与“爱朝廷”区分开了,这既是人民思想认识的进步,同时更是历史的进步。

(《大国之治》(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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