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用吗?”“没用啊,但就是喜欢!”(喜欢也没用没用也喜欢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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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B站一个纪录片,名字叫《小小少年》。

第一集叫《那夺云》——那夺是个村子,彝语里的意思是大山后的水田。

彝族小姑娘,云儿,拥有天赐的舞蹈底子。协调性、柔韧性、乐感都好,别人一辈子做不出的动作她随便就学会了。

云儿的家里是卖猪肉的。

镜头一转,凌晨四点半,她陪着妈妈和妹妹去帮着杀猪;早上一起跟到肉铺里,帮妈妈挑拣猪心猪腰子,卖肉算钱,顺便还得照顾妹妹。和普通的猪肉贩家女儿并无区别。

但这个环境,她也能跳舞。

猪肉摊与舞蹈,看似是巨大的对比。但在帮妈妈做生意的时候,每次闲下来,云儿就自己跳一段儿。不知道动作,就照着视频里面学。

附近的人都知道,路过这家的猪肉摊,你就能看见一个姑娘起舞。

村里的舞蹈老师说,云儿是天才,自己教不了;得走出大山去,才好。

她不在意,就还是跳:在切肉的案板旁跳,在村口的石碑前跳,在田间地头跳。

只要喜欢,就是自然的。

山里的女孩们说到理想时,大多宽泛而美好:美术家、音乐家、舞蹈家。

她们都是被遗弃的孩子,很多人的父母去了大城市打工,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后来女孩们有机会去中央台,被问到理想时,回答具体一点了:想当明星;明星是干嘛的呢?唱歌的和演戏的。

想考中央民大,去演戏,去当明星——还是当明星。

这么想并不奇怪。比起城里得天独厚的孩子们,这些热爱艺术却出生在山里的孩子,多少像被命运捉弄似的,扔在了角落。她们说的“想当明星”,是以另一种方式委婉表达着:

我想走出大山。

毕竟云儿的妈妈也说过:不跳舞,也就只能一辈子卖猪肉——买猪肉太苦了,一年365天,只能歇一天。

不经意间,跳舞似乎也成了走出大山的一种方式。

问到云儿的理想,云儿回答依然是:想跳舞。

依然是那么单纯:大概她不在意自己成为什么,而是具体做点什么。在山里的舞蹈学校,她趴在窗户玻璃上,瞪大眼睛看着别的孩子排练;看见美丽的演出服,她爱不释手,用扇子甩出波浪的样子。

那是简简单单的:对舞蹈的热爱。

《小小少年》的第二集里,有另一些正在北京上高中的孩子,他们的天赋是做机器人。

带队老师说:这些孩子编出的程序,做出的机器人,自己根本就做不出。机器人比赛的外国评委看见了,竖起大拇指:厉害。

他们也被周围的人质疑,自己的社团招新,没人愿意加入。

人们都在问:“对专业没帮助吧?有啥用啊?”

男孩回答:“这奖拿了也没用……喜欢,没办法”。

他们依然在不停行动着。

“有啥用啊?没啥用。”

“为啥做啊?喜欢呗。”

这话听着,耳熟吗?

像我们自己少年时,想过的念头吗?

我幼儿园时,去我妈厂里的图书馆借书。先看连环画《三国演义》、《水浒》和《红楼梦》。

到小学就看——所谓的“字书”——《三国演义》。然后自然而然地看了四大名著。

再自然而然地看了全套金庸。

再被我爸说了句“金庸是学大仲马的”,于是去看了《三剑客》,再顺着大仲马读了巴尔扎克的《高老头》。然后是福楼拜、莫泊桑、欧·亨利,再顺过去读了海明威,等等等等。

那会儿我也跟我爸看球,看他出差带回来的拉里·伯德和迈克尔·乔丹的早年录像带,跟他一起看江苏南钢的CBA比赛,看当时在拜仁慕尼黑和托特纳姆热刺踢球的克林斯曼,听他说当年鲁梅尼格、沃勒尔和马特乌斯的故事。

我妈时不常会抱怨:“小孩子么好好学习,看这些干嘛……看你理科么记不住,这些倒记得牢……你将来又不靠这个吃饭……你又不当解说员……”

没办法,因为喜欢吧。

高二时读了张爱玲的一个短篇叫《等》,写的一个推拿医生候见室里,一群姨太太聊天。现在具体情节忘了许多,就记得结尾有只猫,从窗台走过;记得读这篇时,很想去上海。

于是去上海读了大学,自己租了房子住。每次看到流浪猫从窗台摆着尾巴走过,就觉得恍然如梦。

大学里开始写东西谋生。挣钱。过日子。大学毕业后,不想上班,想找份固定的专栏写呀。写什么呢?

哦对了,爱看球,那我写球吧。

写了两年,2008年,上海劲爆体育的朋友拉我去当嘉宾解说。我有幸因此结识了张大维老师。那会儿,我妈专门去开了个有线电视,就为了炫耀给来我家的阿姨们听:

“我儿子解说的!”

29岁那年,我写字攒够钱了,申请了个学校,到巴黎读书。

法国签证官问我:你最初的动机是什么呢?

我:我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是《三剑客》,第二本是《高老头》。这两本书的主角,一个达达尼昂,一个拉斯蒂涅,都是年纪轻轻地,想去巴黎见识一下世界才算。

然后我过签了。

实际上,现在想想,我人生的大多数转折,都跟小时候的喜欢有关系。

就像纪录片里的故事一样:

云儿的天赋被人发现。北京的芭蕾舞老师找到云儿,带着她训练,带她走出大山,上了央视。

北舞老师的苦心,也是是基于她对舞蹈的热爱:同样经历过热爱与奋斗的舞者,了解另一个天生舞者的难得。

云儿到了北京,见识了世面:她知道了飞机下面的云有多美,三环的路有多宽,演播厅的灯有多亮。

进了北舞的排练室,她看见了见所未见的演出;她穿上了最美的演出服,完成了老师交给的任务。

然后,回到大山,继续她的生活。

对于电视观众来说,这不过是又一次对于远方大山的观看而已:主持人念错了两遍节目名字,演出结束,掌声响起,一切如常。

对于那夺村的孩子们来说,这场旅程,似乎并没有直接改变她们的人生。

但一颗种子种下来了:第一集片尾,云儿看着专业舞者排练时的眼神,闪亮,又有了一点坚定。

也许这次演出,是她的另一段人生开始?

大概,年少时立下的愿望,会一直跟人一辈子吧?不一定有用,但喜欢了,就是喜欢。

经历过的事,热爱过的事物,不一定都记得住,但会存在心里,不知不觉间就改变你的人生。

当初喜欢的东西,念念不忘,总会在很远的后来回响。

2016年在波尔多,我采访马特乌斯时,说到1986和1990年世界杯,提到鲁梅尼格、沃勒尔、舒马赫、布雷默、克林斯曼他们那代人的经历。马特乌斯挺诧异,“你几岁?那些球你都看过啊?”

我老实地说,也没都看过,许多是看录像;但我爸真是你们那一代的球迷,所以我知道。

罗大佑先生还是谁,说过句,“假如一首歌长度是3分20秒,你听完了,就有3分20秒的人生被改变了”。

人类总是习惯性高估自己的行为对当下的影响,高估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低估自己的行为对长远的影响,低估一些精神上的潜移默化。

而其实我们经历的,是被我们所喜欢的东西,不知不觉改变的人生吧。

当然,话说回头,如果被问到“这有什么用”时,还是没啥用;当被问到“你的理想是什么”时,我也没有什么确定的理想。

之所以看着云儿们,会觉得感动,是因为她和她那群人,比我更勇敢,更直白吧。

现在我回想以前,觉得自己那会儿的莽撞劲头,大概快没了。

所以回头看云儿们,看着他们努力的过程,那种冲动是如此的令人羡慕。弱小的孩子们,靠自己的天赋与热爱,与整个世界对话,用朴素的“想跳舞”、“因为喜欢”,维系着自己自然而然的奋斗。

这感觉对我,熟悉又陌生。

真好。

成年后的世界是复杂的。人或多或少,会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甚至会试图将自己的保守与拘谨合理化。年少时的热情与勇敢,会被多年后的自己定义为冒险与冲动。

那其实可能是,我们丢失了为热爱不懈前进的劲头。

但再回头想,那些会被其他人当做是奢望的念头、停不下来的激情。

还在梦想,还在(不怕犯错、不在乎无用)地行动。

那才是少年气真挚的热爱,是艺术、技艺、梦想这种词,存在的意义吧。

第一集里,云儿应试时,有一句歌词说:“忧伤别困扰她”。

希望这句话,也用到所有的那些,“小小少年”的身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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