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交通部回复顺风车无需办理网约车资质 ,此前发生多起顺风车被罚事件
11月20日,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回复了一则网友提问。该网友提问称:“顺风车算不算网约车,要不要办网约车资格证等?像我上班路程三十公里,要是能顺个车费,能减轻不少生活压力的。”
对此,交通部官网回复称: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表面上看来,交通运输部的回复是在重复已有规定。2016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这意味着顺风车不同于网约车,自然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运营资质。
但交通运输部的回复的背景是,近期一些地方的执法部门将顺风车作为非法营运的网约车进行了处罚,理由正是没有办理网约车从业资质。
因此,交通运输部的回复发布后,立刻得到了顺风车平台的回应。嘀嗒出行表示,交通运输部官网的相关答复,表明合法的顺风车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过去的行业经历表明,以顺风车之名行非法运营之实必然会导致系统性安全风险。
开顺风车被罚1万元
今年5月19日上班时间,职员李然(化名)作为顺风车主,通过顺风车平台接到了一笔订单,从其所在小区到合肥火车站,路程19.1公里,拼车价格为22.5元。
在目的地,李然被合肥交通运输管理处查处,后者认定李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活动,对其罚款1万元。理由是李然没有取得网约车司机资质。
但李然接到的是一笔顺风车订单,这笔订单的金额只有22.5元,而且是平台扣除信息服务费之前的金额。而相同里程下,合肥市出租车的价格是32.9元,且不包含路途中等待红路灯、堵车等发生的费用。李然不服处罚,向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 ** 提起了诉讼。
判决书显示,李然在审理时称,他在顺风车平台上发布了顺路单,并不是为了盈利,目的是想把每天上下班的油费分摊出来,也仅限于上下班途中会发布合乘的路线。
实际上,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印发了《关于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暂行)》。依据该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合乘服务提供者须事先通过互联网在平台上发布出行信息;二、合乘出行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三、分摊的费用只能按合乘里程计费;四、合乘服务提供者全天提供的合乘出行不得超过4次。
** 审理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对照原告所陈述的案涉所谓合乘行为,其计价方式、分摊费用的里程以及分摊成本的范围等均不符合《关于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暂行)》所规定的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要求,而是属于以合乘、顺风车的名义,实际提供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服务的行为。
最终, ** 驳回了李然的 ** 。
顺风车定价机制争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已经出现了几十起顺风车主正常接单被认定为非法营运的案件,涉及多个头部顺风车平台。
其中,因为定价“过高”导致顺风车被认定为非法运营的网约车占据重要比重。
以合肥为代表的多个地方将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车辆能耗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这导致目前主要顺风车平台的定价标准均高于地方规定,顺风车车主因此面临非法营运的风险。
比如今年6月10日的一起判决中,一名顺风车主在一个33.5公里的订单中,收取两名合乘乘客共90元路费,扣除4元平台服务费后个人得到86元。但他被执法人员查处后,交管部门根据其车辆油耗工况、当天油价、实际里程,测算出其车辆能耗及通行费成本为28.5元,两者差距过大从而认为其属于非法营运。
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简单的计算方式并不科学,因为接送的时间成本、交通事故的风险成本、劳务费用与车辆折旧费用等都被排除在外。
“目前,顺风车规定的价格机制还很僵化,只能分担油费和过路费,导致顺风车是很便宜的,而这也使得很多人没有动力提供顺风车合乘,很多优质车主不愿意去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副教授张效羽说。
相比之下,杭州等地的政策则兼顾了合规与发展。杭州市2016年发布的顺风车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只计程不计时原则,驾驶员和信息服务平台收取的每公里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巡游出租汽车每公里里程运价的50%。
当地主管部门对此解读称:考虑驾驶员本来就要驾车去目的地,时间、通行费不应计入成本,所以规定“只计里程不计时间”。巡游出租车里程运价是经过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的,主要由燃料费、保险、车辆折旧以及驾驶员劳动报酬组成,其中燃料和保险费用约占40%,考虑合乘平台适当收取信息服务费用,私人小客车分摊合乘出行成本以巡游出租车里程运价的50%作为上限,是比较合适的。
目前,其他一些地方也采取类似的定价机制,比如浙江绍兴规定“驾驶员和信息服务平台收取的每公里费用总额,不超过巡游出租汽车每公里里程运价的50%”;深圳规定“单次里程分摊费用不得超过红色出租小汽车里程续租价的50%(不含起步价、燃油附加费、候时费、长途返空费、夜间附加费)”等。而“不高于出租车价格的50%”也是目前主流顺风车平台的定价标准。
(作者:王峰 编辑:钟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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