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平台责任

出租车平台不应对损失负责。因为乘客的损失,无论是根据客运合同还是侵权责任追偿,作为信息提供的出租车平台,都不具备诉讼主体的资格。

乘客的残疾是由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所有的过错都在司机身上,而不是出租车平台上。因此,出租车平台对乘客的残疾结果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侵权责任。

出租车作为一个提供需求的网络信息平台,只是方便乘客找到司机和乘客的桥梁和纽带。它是信息的提供者,而不是乘客和司机之间客运合同的主体。因此,出租车平台没有客运合同 ** 诉讼主体资格。

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明确要求在线叫车平台审查注册司机的出租车资格证书。此外,出租车平台司机注册有明确规定,只审查司机年龄、健康、驾照、车辆性能等,注册司机是否有出租车资格证书不作为审查内容,因此,对于司机使用虚假出租车资格证书注册,没有审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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