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居民建写字楼应尽可能采用旧有的集体农地和村中空闲地,但还是有许多人在林地上修路,那时我们就来介绍下,2020年贫困地区修路”八不许”是指什么样?能在林地上修路吗?在林地盖房子要什么样相关手续?
一、2020年贫困地区修路八不许是指什么?能在林地上修路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居民建写字楼,应合乎乡(镇)农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村子总体规划,严禁挤占永久性耕地,并尽可能采用旧有的集体农地和村中空闲地。基本建设乡(镇)农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村子总体规划应统筹规划并科学合理集体农地工业用地,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居民定居大自然环境和条件。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居民写字楼工业用地,由乡(镇)上海市人民政府审查核准;其中,牵涉挤占农地总体规划的,依前项第十条的明确规定办理手续审查相关手续。
由上由此可知,国家引导采用旧有的集体农地和村中空闲地修路,但对采用林地等农地总体规划修路也不是完全明令禁止的。那么,采用林地修路要遵从什么样准则呢?
2020年7月29日,天然资源部、林业贫困地区部联手下发了《有关贫困地区乱占林地修路八不许的通告》(大自然资发〔2020〕127号),执意遏止贫困地区乱占林地修路犯罪行为。八不许分别是:
一、不许挤占永久性耕地修路。
二、不许侵占多占林地修路。
三、不许进行买卖、确权林地违规修路。
四、不许在承揽林地上违规修路。
五、不许名目违规挤占林地修路。
六、不许违背两户一宅明确规定挤占林地修路。
七、不许违法转卖挤占林地建的住宅。
八、不许违规审查挤占林地修路。
由上由此可知,假如挤占耕地修路,是不容许的;假如挤占一般林地修路,要未登记手续审查相关手续。
二、在他家地里盖房子需要什么样相关手续?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工程建设挤占农地,牵涉农地总体规划转成工程建设工业用地的,应办理手续农地总体规划换用审查相关手续。林地归属于农地总体规划的一种,如挤占林地修路,应办理手续农地总体规划换用审查相关手续。除此之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规范化贫困地区集体农地审查管理的通告》等的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居民写字楼工业用地,由乡(镇)上海市人民政府审查核准,具体内容审查办理手续业务流程为:
农户书面申请->居民小组讨论、公示->村级组织审查->县区政府组织部门联审联办->县区政府予以核准,发放集体农地核准书和乡村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许可证。
特别提醒: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有的朋友抱着只要房子建起来了政府就不敢拆的心理,争相私自占地修路,其实这种犯罪行为是违规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八条的相关明确规定,违法挤占农地建写字楼,由县级以上上海市人民政府林业贫困地区主管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挤占的农地,限期拆除在违法挤占的农地上新建的住宅,所以大家还是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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