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高等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款纠纷。
基本此案:
原告张某与原告王某是外甥女关系,2021年3月,王某因买车周转所可向张某银行贷款60000元,张某先行向其受托10000元时,次日又透过缴付宝平台蜜蜂借呗银行贷款50000元,并透过提款方式将钱转入王某限行998的钓樟该卡。上述多笔银行贷款受托后,张某于蜜蜂借呗每月贷款人日向王某发送贷款人帐单,王某连续5次向张某提款共计3060元用于缴付借呗本息,后王某再未向张某缴付过本息。为此,张某与王某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判令高等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债务本金60000元及蜜蜂借呗50000元所造成的本息。
张某坚称,此笔巨款是张某主动受赠,受赠时也并未提到本息,且借呗本息过高,故不应偿还债务60000元及借呗50000元所造成的本息。
检察官用笔:
民事诉讼市场主体专门从事民事诉讼公益活动,应遵从廉洁准则,秉承正直,秉持允诺。虽然原、原告未订下口头的银行贷款合约,但综合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以及案件事实,原、原告两方均以己任履行了银行贷款合约,故原告张某向原告王某主张交还银行贷款60000元的诉请于法有据,嗣后不予全力支持。关于本息,王某2021年4月至8月期间一直向张某依照蜜蜂借呗贷款人帐单所列金额缴付本息,可以视为是两方对银行贷款本息的确认,且基准利率依照借呗基准利率计算,该基准利率亦未超过法定基准利率上限,嗣后不予全力支持。故原告王某需以50000元为基数,依照借呗的基准利率缴付2021年9月15日至银行贷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本息。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五条:民事诉讼市场主体专门从事民事诉讼公益活动,应遵从廉洁准则,秉承正直,秉持允诺。
第三百五十八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约权利或是履行合约权利不符合签订合同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预防措施或是索赔等法律责任。
第九百八条:银行贷款合约是银行贷款人向贷款人银行贷款,到期退还银行贷款并缴付本息的合约。
第九百八条:银行贷款合约应采用口头,但是企业法人之间银行贷款另有签订合同的仅限。
银行贷款合约的内容一般包括银行贷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基准利率、期限和贷款人方式等条款。
第三百七十五条:银行贷款人应依照签订合同的期限退还银行贷款。对银行贷款期限没有签订合同或是签订合同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银行贷款人可以随时退还;贷款人可以催告银行贷款人在合理期限内退还.
检察官提醒:
廉洁准则,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准则之一。《民法》第五条规定,民事诉讼市场主体专门从事民事诉讼公益活动,应遵从廉洁准则,秉承正直,秉持允诺。它要求所有民事诉讼市场主体在专门从事民事诉讼公益活动,要讲究信用,严守诺言,正直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否则将获得不利的法律评价。正直守信是市场公益活动的基本准则,它既是法律准则,又是重要的道德规范。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公民都需以廉洁为本,正直守信,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秩序,也避免不必要的诉累。
作者:胡兰
编辑:王晨伟
责编:翟力强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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